奖项简介
评审机构
管理委员会
药明康德生命化学研究奖管理委员会负责奖项的评审组织和管理工作。管理委员会设主席1名、名誉主席1名,委员若干。主要职责为:
| (一) | 负责对“药明康德生命化学研究奖”奖励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
| (二) |
指定当年度颁奖技术领域 |
| (三) |
聘请和解聘常务评审委员会委员,确定常务评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人选 |
| (四) | 审定常务评审委员会提交的专题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 |
| (五) | 审定专题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和异议处理结果 |
| (六) | 提出完善奖励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
常务评审委员会
常务评审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委员若干。主要职责为:
| (一) | 建议专题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提出组长、副组长名单 |
| (二) | 评审会议的领导和组织 |
| (三) | 对完善奖励工作提出建议及改进措施 |
专题评审委员会
设立化学、生命科学、医学和药学四个专题评审委员会。每个专题评审委员会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成员若干。主要职责为:
| (一) | 负责药明康德生命化学研究奖相关专题奖项的评审工作,提出评审结论和奖励等级的建议 |
| (二) | 对评审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异议进行复议并提出处理意见 |
| (三) | 对完善奖励工作提出建议及改进措施 |
秘书处
药明康德生命化学研究奖秘书处,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处理日常工作:

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当年度评奖科技领域。秘书处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按照药明康德生命化学研究奖章程规定,制订并通过媒体发布奖项申报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有关机构或知名专家的推荐。专题评审委员会依据章程规定的评选标准,和当年度的评选细则,对候选人进行打分评定,按照民主集中原则,提出评审结论和奖励等级的建议。管理委员会根据专题评审委员会的建议,作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种类及等级的决议。秘书处根据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向社会公布获奖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30日异议期结束后,由管理委员会给获奖人员颁发证书和奖金。